广东省环境污染治理能力评价证书的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
人类的生存与环境息息相关。我们生活中产生的废水、汽车尾气、燃油产生的废渣、噪音、辐射等都会影响人体的功能,严重时甚至危及生命。有些环境污染不仅危害我们自己,也影响子孙后代的繁衍。由于人类活动,导致环境质量下降,进而危害人类和其他生物正常发展的现象就是环境污染。我国也非常重视环境保护。破坏环境的,必须承担法律责任。那么环境污染的现象有哪些呢?水污染、空气污染、噪声污染、电磁辐射污染、放射性污染、二氧化硫的产生和危害、居室污染、重金属污染等都是环境污染的现象。防治污染,保护环境,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。
申请广东省环境污染治理能力评价证书的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
(1)具有独立法人资格。
(2) 有固定的办公、设计、实验场所。
(3)具有承担与评价等级相适应的环境污染防治工程设计、施工、安装、调试、分析检测的能力;
(4)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和质量安全管理制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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